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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業於113年11月1日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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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2024-12-02 |
| 公告內容 | 說明: 一、為使申請學生儘早培養學術倫理之觀念,確保研究過程中具正確認知,國科會修正旨揭作業要點第十六點,新增第四款規定:申請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學生,應於申請機構函送本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
二、如有學術倫理課程相關問題,可洽本校學術誠信辦公室承辦人吳小姐(分機50450);大專生計畫申請等相關問題,請洽研發處高小姐(分機50945)。
三、檢附國科會113年11月1日來函、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
| 附加檔案 |
1131101國科會來函
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修正對照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11311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