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規劃COURSE OVERVIEW
會計所甲組

 4.應修研究生通識(含學術倫理、中英文寫作能力、溝通表達能力),其中學術倫理至少小時、中英文寫作能力及溝通表達能力至少各小時。

 

【先修課程規定】

1. 甄試生
 (1) 非會計本科系新生,入學前未修習財務管理、會計資訊系統(或企業資源規劃與資料探勘)、高級會計、審計學、管理會計(或成本會計)各3學分及中級會計6學分者,須補修及格後方能畢業。(入學前已修過中級會計但單科成績未達70分者,仍須補修該科課程,及格後方能畢業。)
 (2) 會計本科系新生,入學前未修習財務管理及會計資訊系統者(或企業資源規劃與資料探勘),須補修及格後方可畢業。
2. 一般生-入學前未修習財務管理(或基本財務學)及會計資訊系統(或企業資源規劃與資料探勘)者,須補修及格後方能畢業。
3. 以上所稱及格以70分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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