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規劃COURSE OVERVIEW
會計所乙組

   4.應修研究生通識(含學術倫理、中英文寫作能力、溝通表達能力),其中學術倫理至少小時、中英文寫作能力及溝通表達能力至少各小時。

【先修課程規定】

1. 會計乙組新生未取得大學部中級會計、成本與管理會計各6學分及審計學3學分者,須補修及格後方能畢業。
  (入學前已修過中級會計但單科成績未達70分者,仍須補修該科課程,及格後方能畢業。)

2. 欲抵初會或中會者須經初會授課老師評量。
3. 以上所稱及格以70分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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